质量保障处

关于做好新一届学校教学督导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质量保障处 添加日期:2021-03-23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督导工作,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管理监 控体系,学校决定开展新一届教学督导团成员聘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备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督导工作,有较高的政治水平。

2.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熟悉教学环节,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教学效果优秀。

3.校内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于在省级以上教学能力大赛获奖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荣誉称号的专业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至讲师。

4.校外专家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企业高级管理职务。

5.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深入教学一线,切实履行督导职责,校外人员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

6. 行政人员和教研室主任,原则上不聘任为教学督导员。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待遇

教学督导团成员需按照《欧宝官方app下载最新版 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商职院字〔2021〕32 号)要求,完成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检查与督导工作。教学督导员年度考核合格后,学校将按上述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三、具体要求

1. 新一届教学督导员由各二级教学单位遴选推荐,经质量保障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聘任,聘期为3年。

2.请各部门从本单位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校企合作单位的专家中综合考虑不同的专业背景认真组织遴选,并按下表所示的推荐名额足额推荐。

3.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教学督导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质量保障处,电子文档发送至abcsgb@126.com。

教学督导团成员推荐表.doc


质量保障处
2021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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