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省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操作办法

日期:2014-11-26 09:58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及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特制定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操作办法。

一、报名对象与条件

1.招生对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应历届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统考或由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我省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基本信息网上填报时段为:2014年12月7日10:00至12月8日16:00。其中7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8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

报名参加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或省属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未被以上两类招生录取的考生,还可选择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史类或理工类统一考试。

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不能参加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或省属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

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和省属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办法另文通知。

三、报名办法

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办法、工作要求等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基本相同,请参照《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4〕47号)文件执行。

1.编制报名点代码

县级招办应根据本考区考生人数和中学情况确定本考区报名点,原则上报名人数少于20人的学校,不得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于报名开始前在报名管理后台录入完毕。

报名点代码为9位,格式和编码方法如下:

   34□□□□      9         □□

考区代码  报名点类型    流水号

其中报名点类型固定为“9”,以区别普通高中报名点。考区代码与流水号编制规则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点代码编制规则保持一致。

2.编制考生报名序号

各报名点根据所属辖区招办确定的报名点代码、用户名和密码于12月6日17:00前登录报名管理后台填报本报名点考生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5位,格式和编码方法如下:

□    □□□□

类别    流水号

类别代码:“A”— 文史类;“B”— 理工类

流水号:顺序号

报名序号设置应比实际考生人数稍多,确保有一定余量。

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信息采集操作规范、工作要求等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基本相同,请参照《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规范》执行。

 类别代码:“A”— 文史类;“B”— 理工类

流水号:顺序号

报名序号设置应比实际考生人数稍多,确保有一定余量。

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信息采集操作规范、工作要求等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基本相同,请参照《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规范》执行。

2015年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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