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推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23 10:06来源:组织人事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选范围和重点

(一)推选范围

在岗教师。

(二)推选重点

1.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大中小学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2.在教学研究和育人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教师;

3.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

4.坚守乡村一线、海岛边疆,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5.体育、美育、音乐教育等领域的优秀教师;

6.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教育教学规律,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学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的特殊教育教师;

7.有突出贡献的职业教育教师(中职与高职);

8.在边疆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支教教师;

9.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10.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退休教师。

二、 推选名额

每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5-6位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我校可推荐人选1人。

三、 材料报送和时间

(一)推荐人选材料

推荐人选根据附件要求填写《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 人推荐表》(附件),推荐人选需报送视频简介,视频材料要求横屏拍摄,时长不超过5分钟,文件格式MP4,视频格式为高清格式1080P(1920*1080),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无音乐版本)。

推荐人选报送材料由所在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二)报送时间

4月2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和视频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四、 工作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

2.要坚持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3.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事迹为基础,推选优秀的教师。


附件: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组织人事处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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