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打印费、印刷制作费”财务报销附件材料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添加日期:2022-11-02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打印费、印刷制作费”财务报销行为,保证经济活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根据相关文件制度及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现对“打印费、印刷制作费”财务报销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做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打印费、印刷制作费”的范围:含打印、复印、材料印刷制作等。

2、报销附件材料

(1)发票:按制作(印制)内容如实开具。

(2)制作(印制)清单:应包含制作(印制)日期、制作(印制)具体内容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等信息,并加盖制作(印制)单位印章。

(3)合同,开支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业务。



财务处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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