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其他交通费预算调整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添加日期:2020-06-17

各系、部,处、室,各项目负责人:

为落实我校《市内公务活动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对2020年“其他交通费”预算开放财务系统进行调整,并说明如下:

1、调整范围:此次调整主要是为了解决在市内办理公务活动报销交通费无预算的问题。部门交通费预算调整项目应为“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教科研及人才项目交通费预算调整项目应为已立项批复且在研、纳入2020年预算的项目。此次调整只限在项目额度内调剂调整,调整后项目预算总额不变。调整情况应是“其他交通费”科目预算增加,其他科目预算减少(负数表示)。如:从“办公费”调整1000元至“其他交通费”科目,系统应操作为“其他交通费”1000元,“办公费”-1000元。

2、调整方法:此次调整一律通过“财务信息管理平台-预算系统-预算调整管理-预算调整编制”填写报送。

3、调整时间:6月16日-6月19日

请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对照《市内公务活动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仔细测算本年度可能发生的市内公务活动交通费,合理安排预算。调整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财务处预算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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